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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投诉状态:
已完成
投诉编号:
20220221200650535550
投诉时间:
2022-02-21
生产厂商:
领克
投诉车系:
领克01新能源
投诉类型:
质量投诉
投诉问题:
电力驱动系统-电机故障
动力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充电故障
投诉详情:
2.11购买新车一辆,2.14夜间充满电后放置未启动,2.15早上无法启动,中午拖车返回领克4S店,检查外部未发现问题,拆卸新车左前盖以及左前轮领克单方称为车载充电机故障,我方未确认,故为车辆自身质量瑕疵问题,故障后我方要求对方退货或者换货或者给予经济赔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领克4S拒绝以上合法诉求。销售者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领克4S店将存在质量瑕疵、有以次充好现象的车辆以完好无损的新车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属于欺诈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购车时我方未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领克4S店未就车载充电机故障如何处理问题达成约定,车辆故障仍在7日内,我方有权要求退货。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故本人有权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领克4S店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因车辆自身故障被迫拆机维修造成二次售卖折价的预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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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回复:
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