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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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2月20日起,召回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7日生产的部分长江牌FDE6100PBABEV03、FDE6100PBABEV06型10米纯电动城市客车,共计95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搭载的动力电池:1、由于电池单体容量一致性差,导致压差过大、单体过放,出现单体变形、鼓包、漏液等情况;2、电池包内单体间通过铜排(由薄铜片压接组成)连接、螺栓固定,由于电池单体间存在缝隙,车辆运行过程中单体间存在相对运动,铜排来回伸缩导致铜排断裂、铜排与电池箱体接触造成绝缘故障,正负极铜排同时与箱体接触时造成短路。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极端情况下可能引起电池包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动力电池,以消除安全隐患。 

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召回事宜,并主动联系用户安排免费更换动力电池。用户可致电云南五龙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16-6607进行咨询。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