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汽车生产者扩大召回部分汽车。
自2023年12月15日起,分别召回26辆红都牌车辆、100辆北京牌车辆、78辆拓锐斯特牌车辆、231辆众骄牌车辆、59辆新桥牌车辆、6辆艾伦特牌车辆、188辆星影牌车辆、115辆魁士牌车辆、39辆新飞牌车辆、210辆卡升牌车辆、18辆金龙牌车辆、152辆宇舟牌车辆、132辆宇通牌车辆、217辆上喆/浩达/迈莎锐牌车辆、33辆来纳牌车辆、363辆铂驰牌及维努斯牌车辆、81辆华东牌车辆、74辆凯福莱牌车辆、92辆雅升牌车辆、98辆欧冰牌车辆,共计2312辆。
日前,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3年7月2日起,召回2022年11月13日至2022年12月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江铃福特领睿汽车,共计734辆。
日前,江铃汽车出口智利的江铃域虎与江铃特顺车型,已分别从上海港与连云港发出。
日前,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生产的福特领界汽车,共计1587辆。
江铃汽车将自2018年5月5日起,召回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江铃福特新世代全顺汽车,共计7180辆。
日前,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4月13日起,召回2015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江铃福特柴油版撼路者多用途乘用车,共计491辆。
日前,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3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江铃福特2015年款撼路者多用途乘用车,共计26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