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对外发布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以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管理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自4月30日起停止实施车驾管业务“容缺办”“延期办”措施。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固化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再推出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
从5月1日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交管部门审核录入时限,由原来的十日减少到五个工作日。
5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将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共建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系统。
根据北京交警官微发布的消息显示,5月1日至3日北京市车管窗口暂停对外办公。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