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10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Model S、Model X及国产Model 3、Model Y电动汽车,共计1683627辆。
日前,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12月27日至2022年11月7日期间的部分国产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142277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期间的部分国产Model Y电动汽车,共计292855辆。
日前,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5月23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的部分国产Model 3、Model Y电动汽车,共计107293辆。
日前,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Model 3(12003辆)和Model Y(14044辆)电动汽车,共计26047辆。
日前,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的部分国产Model Y电动汽车,共计21599辆。
日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