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其中,在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方面,《意见》指出,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