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鉴定是解决汽车三包争议的必需手段吗?
当然不是!
⊙首先要说明的是,“汽车三包必须要进行质量鉴定”的说法是对汽车三包制度的错误理解。汽车三包所涉及的质量问题千差万别,绝大多数问题与标准符合性无关,而“质量鉴定”大部分只能在现行标准的条件下对标准符合性问题进行鉴定,所以鉴定无法解决大多数三包争议问题。
⊙其次,鉴定程序复杂,鉴定周期很长,而且鉴定的费用相当高昂,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对于处理一般的三包争议完全不具有可行性。
⊙最后,汽车三包针对的是遍布全国的个案问题,如果真要鉴定的话,肯定无法解决问题。
鉴定不是处理汽车三包争议的高效经济方式。为了解决三包争议,汽车三包规定中引入了“技术咨询人员”(专家)参与争议调解的制度,因为大多数汽车质量问题、汽车故障可以由专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并借助一些故障诊断设备做出判断,这种争议解决机制既经济、快捷,也具有实际可行性。从国外实践经验看(如美国柠檬法),这种做法也是最经济、简便且易行的。
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流程
⊙在争议双方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向消协、质监或工商提交申请,消协、质监和工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完整需再次补充。
⊙进入调解阶段后,如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即终止调解,争议双方可以走仲裁和申诉程序。
⊙在调解阶段,如果需要专家咨询,那么需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选取专家参与争议调解并给出专家意见,经调解达成一致后,消协、质监或工商出具调解协议书,各方按协议内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