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与此前的推测相比,正式方案整体好于此前预期。
总体来看,补贴新政对于车辆的技术要求门槛提升,而补贴金额则根据分档出现差异化。对于续航低于150公里的车型取消补贴,续航能力在300公里以上的车型,所获得的补贴相较之前反而有所增加。
具体来看,相较于2017年只有三档的补贴划分,新的补贴政策中,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分为五档,涵盖最低150公里续航到最高400公里续航,每档补贴差额约在1万元,续航低于150公里的车型取消补贴。
其中,续航能力在300公里以下的车型,所获得的补贴较之前出现缩减,但续航能力在300公里以上的车型,所获得的补贴相较之前反而有所增加。300公里-400公里续航的补贴增加1000元到4.5万;400公里续航以上的补贴增加6000元达5万元。
此外,《通知》要求取消地方目录,破除地方保护。政策规定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包括设置地方目录或备案、限制补贴资金发放等。《通知》从今年2月12日起实施,至6月1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及客车按照2017年补贴标准的0.7倍进行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车补贴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