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发布公告称,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合同规定,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合资公司规划了标准年产能16万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
双方表示此次合作,无论对宝马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还是对长城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