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该计划提出,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车。
此外,山东省还将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达160座以上。同时,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
根据《计划》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市中心城区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进行应急保障的基础上,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物流配送新能源车辆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为重点区域,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在汽车产业方面,发展新能源已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