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自12月1日起,上海市全天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驾驶超过噪音分贝机动车在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
据悉,新规实施的第二天,一辆改装摩托车的车主因噪音污染被举报,现场测定其噪音高达117分贝,最终该车主被罚款700元,记3分。在过去一年时间里,上海市民热线12345接到类似噪音问题的投诉多达11178条,其中不少内容是针对夜间飙车进行投诉的。如今新政策的实施有望缓解此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