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简称《政策》),共设置了三类补贴政策,包括车辆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及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在三项补贴中关于动力电池的补贴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这意味着深圳将成为全国首个设立该政策的城市。未来全国其他城市很有可能紧随深圳的步伐,解决目前消费者对新能源动力电池更换的忧虑。
众所周知,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很久之前便开始建立,但因为缺乏强制性的政策做导向,从而使该系统目前还未完全建立。出于电池成本的高居不下,各车企在更换电池阶段也面临盈利难得窘境,最终导致电池回收问题成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型的一大阻力。
如今,深圳出台政策对电池回收进行补贴无疑将会为新能源的发展注入推力,具体的政策规定如下:对于在深圳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