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称,自今年3月25日零时起,天津市将对通过海滨高速公路永定新河站、临港站,京津高速公路北塘站、塘沽站,津晋高速公路塘沽站等收费站实施分类收取通行费。
公告中具体规定为:国V及以上标准车辆和纯电动、LNG(C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实行通行费全免优惠;加装中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捉器(DPF)的国Ⅲ标准车辆实行通行费5折优惠;国Ⅳ标准车辆实行通行费3折优惠。此前已实施的对行驶于京津高速公路天津段全线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6.5折优惠等其他优惠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适用两种及以上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车辆,计费时按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执行。
从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天津市将根据车型排放标准来收取不同的通行费用,驾驶国五、国六燃油车或纯电动、清洁能源车型的车主可以享受通行费全免,而驾驶国四标准的车型通行费则为3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