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和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表示新能源公交车地方补贴不取消。此外,从2019年开始,所有新能源公交车辆上牌后,相关部门将提前为其预拨部分资金,当该车辆行驶足够里程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
《通知》明确表示关于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政府可以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据了解,关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相关政策,相关部门正在持续完善中,2020年后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继续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和时间表,并于2019年8月1日前按程序进行上报。为了加强资金监管,相关部门在资金拨付前后,要分别做好公示、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