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2月2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30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存在尾气催化转化器混装的情况,导致无法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系统的相关要求,可能导致车载诊断系统报警。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免费更换正确的催化转化器,以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www.vecc.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