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甘肃省加快推进甲醇汽车应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将在兰州、平凉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市州优先推广使用甲醇汽车,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和政策措施,再逐步向全省推广应用,力争到2025年底,甘肃省甲醇汽车保有量达到1万辆以上。同时,将鼓励在城市公共交通、机关公务、邮政、城管、市政等领域采购甲醇汽车,鼓励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优先选择甲醇商用车,鼓励在资源类开采领域优先选择使用重型甲醇商用车。
甲醇作为清洁替代燃料在经济性、适应性、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等方面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近年来,国家工信部在陕西、山西、贵州等地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