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并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将全市域划分为四类地区。一类地区为二环路以内的老城地区;二类地区为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三类地区为三环路至五环路之间、五环以外的中心城及新城集中建设区;四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除中心城及新城集中建设区的其他地区。
根据不同地区,停车配建指标也不相同,经梳理可总结为越远离老城区和城市中心,可配建的停车位就越多。
此外,根据公共建筑的类型不同,配建的停车位也不相同。而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中小学,其用地和建设指标中包含上落客区的,应划定主要针对接送学生高峰时段的临时停车区。
此外,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应建设充电设施停车泊位,其中,办公类比例不低于25%,商业类不低于20%,交通枢纽不低于20%,游览场所不低于15%,其他类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