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主动顺应我国汽车行业“降速调整、转型升级”的态势,紧紧围绕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保安全底线”的本质属性,坚持“制度设计科学化、贸易影响最小化、认证实施便利化、制度体系国际化”的改革原则,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CNCA-C11-01:2020,以下简称2020版实施规则)。
2020版实施规则响应各方关切,通过完善认证制度,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升产品质量,为优化汽车产业发展环境、助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服务汽车强国建设,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释放改革红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便捷认证实施和结果采信,降低汽车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直接减少认证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措施,进一步降低汽车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对持有效CCC证书的汽车制造商,在设立新厂或搬迁时,可以先颁发新的CCC证书,在获证后三个月内再完成工厂检查。根据企业需要,认证机构可在车型概念设计阶段就介入并实施认证,采用评审、验证及见证试验等设计鉴定方式确认产品符合性,并将设计鉴定结果作为型式试验结果予以采信。这将极大便利车企快速实现产能扩增与转移,实现产品认证过程与产品设计过程同时进行,使最终认证完成时间节点提前。同时便利企业缩短产品上市周期,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响应速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在目前按产品单元发证的方式基础上,增加按照产品系列发证的方式,企业可自由选择,从而实现汽车CCC证书划分最大限度粗化,将大幅压减现有的3万余张汽车CCC证书。此外,将目前认证申报参数压减40%,对同一汽车制造商不同产地的同系列产品,在型式试验中可视同采用部分检测结果,都将切实减少企业认证和检测的经济成本。
二、厘清各方质量责任边界,保障汽车产品质量安全
汽车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一直致力厘清各方质量责任边界,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保障汽车产品质量安全。
2020版实施规则凸显了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汽车检测中的部分型试验项目增加企业自我承诺方式。同时,将目前认证参数按照重要程度将参数分为A、B、C三类,其中C类参数由企业自主管理,在工厂跟踪检查前备案即可。
2020版实施规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指定认证机构对证书的主体责任。认证机构可以在评估认证委托人能力及认证产品整体风险的前提下,在相关流程和环节上,根据要求选择具体的实施方式。同时明确认证机构按照企业分类管理原则细化获证后监督要求,并通过加严获证后抽样检测等方式,强化风险管理,确保认证有效性。这将更有效激发指定认证机构的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机制。
2020版实施规则更清晰界定了政府的监管责任,将促进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完善,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三、对新材料新技术包容审慎,设立绿色通道鼓励技术创新
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深入研究汽车行业技术动态和法规标准发展趋势,针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车型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设立获证绿色通道,在满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如无法利用现有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检测,可由认证机构通过评估后直接发证,鼓励并支持企业进行产品和技术创新。
四、深化管理制度衔接,提升CCC认证制度友好性
充分体现CCC认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宗旨,深化部际合作,将公安部门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参数要求纳入一致性证书管理,便利车辆登记注册;细化车型统计方式,便利获证企业取得商务部门“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审批”资质;并在制度设计上,优化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产品检查的制度接口,将公安部门通报的信息纳入产品质量信息,促进监督结果共用与信息共享。
五、推动认证制度国际接轨,支持汽车产业“走出去”
随着汽车市场全球化进程,世界各国汽车认证管理方法已呈现逐步融合的趋势。2020版实施规则吸收国际优良的汽车认证实践经验,使我国汽车认证相关制度体系更加国际化,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国际互认基础,支持我国汽车产业更轻松“走出去”。2020版实施规则明确认证机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颁发电子版CCC证书。此项措施方便企业在执法检查、进口核验等环节快速提供有效证书,优化了认证服务,也是认证国际化实操层面的典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