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亚市印发《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的内容显示,新能源汽车在三亚市停在道路停车泊位中,8时至22时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22时至次日8时,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据介绍,新能源汽车停在实行政府定价的立体停车设施及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配套的停车设施,30分钟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停在旅游景区、公立医疗机构、未具备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设施,以及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非立体公共停车设施,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停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充电的,2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规定》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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