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明确,电动汽车充电站应引导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其中,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而在“无人值守”的自助式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则宜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解决非充电车辆、完成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的问题。
此外,《规范》还提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充电站,宜选择合适的时间对外开放,并告知入场充电车辆需具备的条件。
(封面图源自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