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官网获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印发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部署各地通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建设。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要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为总目标,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精准宣教体系,不断优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效能,有效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营造,大力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业能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障机制,经过三年努力,因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下降5%,因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违法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导致的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0%。
《行动计划》明确,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重点违法行为系统性宣传,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创新做好“一老一小”群体教育,切实健全精准化宣教体系。要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场所,带动交通安全融媒体建设,大力提升主动宣传策划组织能力。要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品社会化创作机制,积极指导公益联盟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宣传氛围。要优化宣教队伍素质提升和效果评价,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数字化应用,加快“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新技术”建设,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行动计划》强调,2021年,全国公安交管宣传教育部门要在健全宣教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构建精准宣教体系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完善分龄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体系,打通省、市、县公安交管部门素材共建、共享通道,坚持和完善交通安全公益联盟、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实现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坚持以赛促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实战比武竞赛,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新技术交通安全教育产品体系;主动融入建党10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氛围,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基计划”,指导各地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协同、触达城乡的专兼职宣传教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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