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20〕27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20〕13号)相关规定,决定于2021年2月7日、2月11日至17日、2月20日,对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做出以下调整: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以及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