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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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后文简称《办法》)实施至今已经快一个月了,其中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禁止加价规定是否真的见效了呢?下面就来说道说道。

首先可以明确表示,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一些热门车型加价卖车的现象依旧,只是演变成不同的形式而已,比如捆绑销售,提高其他费用,延长交车时间等等花样百出,总之应证了那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汽车买卖这种市场行为,要使用行政手段去干预,这本身就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再加上此次实施的新《办法》本身就有漏洞可钻,并且处罚力度轻,所以新《办法》在规范加价卖车这种行为面前如同虚设,也就不奇怪了。

目前最常见的一种变相加价的方式就是各种捆绑销售,比如要原价或优惠价提车,但需要加装一定价格的配置或装饰,或者必须在店内上保险等等,这些要求的前提是消费者自愿选择,商家并没有强迫。如果不接受这些不平等条约也没关系,那商家可以祭出第二招,没现车,等!让人挑不出理来。

笔者在购车当中就亲身经历过这样的无奈,交款提车前关于优惠、现车情况谈的很好,等去4S店准备提车时,方被告知想要的车型没现车,但是有增加配置的车,需要加钱,否则要等至少1个月。望着店前那20多台所谓已被订的现车,明知道这是人家的把戏也只能“坦然”接受。

想必这样类似的经历不少消费者都经历过,以后也还会继续上演。除了这种“被自愿”的情形外,甚至还是有部分消费者是自愿提成加价请求,以便能尽快提车。至于这些存在加价的热销车,是否真的是供不应求,还是某种营销套路,笔者不敢妄言。只能说买卖双方实质上并没有谁要求谁必须怎样做的情形,过程中的一切都是本着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至于说“被自愿”的情况,实际上也是周瑜打黄盖。所以想要规范这种市场行为,不是靠新《办法》的实施就能办到的。

那难道消费者就真没有办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了吗?对于此类情况,法律界人士表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有意识的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这些不合理要求是自己“被自愿”接受的。这样一来在事后的维权过程中,成功概率会大很多。



网友评论

  • 1

    [2023-07-1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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