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于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道路测试申请,示范应用申请,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规范》明确,道路测试,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并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范围扩展到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区域。
同时,《规范》也对道路测试主体、示范应用主体,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驾驶人的条件做出详细说明。此外,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方面,《规范》明确,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市)出台管理细则,建设有16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开放3500多公里测试道路,发放700余张测试牌照,道路测试总里程超过700万公里,L2级智能网联汽车乘用车新车市场渗透率在2021年上半年已提高至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