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在各城市自愿申报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此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