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发布《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在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下,本市登记备案的二手车流通企业收购二手小客车、办理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时所使用的指标。周转指标不限制总量、实行无偿配置。
《管理办法》指出,二手车流通企业同时使用的周转指标数量不得超过其在本市合法登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内租用的停车位数量或者企业停车位数量。交易市场以外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申请周转指标,应当具有道路停车位以外的固定停车位,且数量不得低于20个。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二手车流通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的二手小客车完成转移登记后,交易市场内的驻场企业须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存放在交易市场内,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须将待交易二手小客车存放在其固定停车场内,不得上路行驶。
据悉,《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