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监测平台效能、优化售后服务能力等八个方面提出意见,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安全体系,全面增强企业在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运行监测、售后服务、事故响应处置、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指出,企业要明确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统筹推进本企业安全体系建设;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
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指导意见》从规范产品安全性设计、强化供应商管理、严格生产质量管控、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提高监测平台效能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测主体责任,自建或委托第三方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鼓励企业加强对车辆运行数据的分析挖掘,梳理具有规律性、普遍性的安全问题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持续优化产品在不同场景下的安全性能。鼓励企业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状态隐患排查,及时跟踪和确认长时间离线车辆的安全状态,妥善处理大面积聚集停放、频繁报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在优化售后服务能力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企业要合理布局售后服务网点和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专用检测工具与设备,提升服务人员安全服务意识,确保各服务网点具有必要的售后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鼓励企业细化产品维护保养项目,及时通知用户进行维护保养,在维修保养时加强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检测,并结合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故障报警信息等开展安全隐患抽样检测,及时发现产品安全隐患并妥善处理。鼓励企业通过驾乘操作规范手册、视频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的用车养车习惯。
在加强事故响应处置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应急响应服务;深化事故调查分析;开展问题分析改进;履行召回法定义务。
在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指出,企业要依法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车联网卡实名登记、汽车产品安全漏洞管理等要求。企业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企业要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制定内部管理和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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