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由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出台《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日前,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官网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了相应修改。
工信部公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将醇醚燃料汽车划为非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