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
日前,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