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特斯拉车用在使用自动驾驶过程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一事被炒的沸沸扬扬。大家最为关心的一点就是最后这张罚单会由谁来承担。目前,从各方面得到的消息来看,这张罚单都会指向特斯拉。
自动驾驶技术是否成熟,或自动驾驶技术是否应该投入市场等等这方面的技术问题,小编想稍后再谈。现在更想说的是关于这个事件带来的,道德或者说伦理面的思考。
自动驾驶技术被投放至市场的时间并不长,而这次事故也是首例因使用自动驾驶技术致死的案例。既没有前例,也很难找到相似情况的案例,并且涉及致人死亡这一话题,那么这个话题自然而然的就会引发关于谁应该为此事负责的思考。
谁杀了他?谁又该为他的死负责?
自动驾驶技术?特斯拉公司?还是他自己?
咱们一个一个的来排除一下嫌疑。
首先来看自动驾驶技术,其中最需要判断的是特斯拉使用的自动驾驶技术是否具有人工智能,如果具有人工智能,就意味着这项技术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也就说明这项技术有为事故负责的能力,当然关于人工智能对事件负责这个问题,其中还涉及很多伦理上的争论。不过目前来看,特斯拉使用的自动驾驶技术并不具有人工智能,这样一来就简单多了,这项自动驾驶技术,仅仅是一项辅助或者用来代替驾驶的技术,那么使用这项技术的人或公司才应该是为此次事件负责的主体。
再来看看剩下的两位,特斯拉公司和车主。
逝者已矣,自然无法亲口告诉我们,事故发生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而特斯拉公司则不一样,特斯拉公司先后多次发表公告,试图将自己从事件中抽身,有几点非常有趣,其中之一就是公告中不断表明,此次事故是在自动驾驶技术里程已超1.3亿英里后发生的,超过美国累计每9400万英里发生一起致死交通事故的里程数。我从这段公告中没有明白特斯拉的逻辑是想要表达什么?难道特斯拉想要告诉我们,从概率上讲我们有可能是安全的?还是想要表达,1.3亿出一次致死交通事故,就可以不用为事故负责了?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特斯拉就像一个国家,他似乎想要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谋杀率很低,低到好过所有国家,所以如果你被谋杀,那就与我们无关。很明显,这个说辞很没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