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点就是特斯拉在公告中还不断的强调客观条件的限制,比如,事故当日,光照过于强烈加之与其发生事故的挂车车身为白色,导致自动驾驶的刹车系统未能探知启动等。从这方面来看这份公告也不具备很强的说服力,自动驾驶技术如果在某种条件下不能正常工作的话,那么这项技术就是不安全的,尤其是被限制的条件并不是特殊条件,要知道日照强烈和白色车身是几乎每天都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如果连这种条件限制都无法克服的话,那么这项技术就表现的极为不成熟。而且,对面来的是辆卡车,你却跟我说“对不起,太晃眼了,我看不到卡车,这不怪我。”这样的理由,恐怕是很难让人接受的。
最终谁为这个事件负责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
我并不想说这件事有多么恶劣,或有多么恐怖。只是希望正在疯狂开发自动驾驶技术的各个厂家,更严谨的对待每项新技术,市场不是试验场,有些事故我们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