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在“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中提及提振汽车消费,包括落实新增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及对购买新能源车型或置换车辆给予相应补贴等措施。
此次发布的“48条”举措中,关于提振汽车消费的内容主要包括: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