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为释放消费需求,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和二手车销售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下乡惠农”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2020年底前消费者转出、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车和在本地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给予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