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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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晚,在因新冠疫情而延迟播出的央视“315”晚会上,上汽通用五菱旗下宝骏汽车被曝存在严重的变速箱问题。但即便经过经销商维修和厂家召回处理,问题依旧无法得到解决,而车辆一旦超过保修期,车主还将面临着高昂的维修费用。

根据“315”晚会上所披露的信息,近年来,全国多地的宝骏560在行驶中,车辆毫无征兆的出现失去动力的情况。来自河南驻马店的赵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7年10月购买了一台宝骏560汽车,平常车辆的维修保养均在4S店进行,但在2019年2月,该车行驶时突然失去了动力,后4S店为其更换新的变速箱。而仅仅过了4个月,变速箱则再次出现故障,当赵先生来到4S店时,被告知厂家会对该问题进行召回处理。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第二次更换变速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车辆再次出现问题,4S又再次进行维修。没过多久,变速箱继而又出现异响、顿挫等问题,但这一次厂家却不再承认变速箱存在问题。

无独有偶,广东中山的杨先生的宝骏560仅仅使用了一年时间,便因相同问题更换了一次变速箱。但不到4个月,这台宝骏560再次在高速公路上出现失去动力的情况。杨先生在访谈中表示,幸亏当时车辆时在高速路的最外侧车道行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此后,杨先生的车辆虽被厂家召回处理,但时隔5个月,问题再次出现。

与“315”晚会上所曝出的问题一样,今年以来,中国汽车质量网多次收到宝骏560车主投诉其车辆变速箱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问题车辆分布四川、贵州等地。

来自四川绵阳的张先生所购买的是一台宝骏560 1.5T 双离合舒适版车型,车辆第一次出现失去动力是在2019年1月时由浙江返回四川的高速中出现。在4S店经过车辆检查后,被告知需要要换变速箱。但没过多久,变速箱所致的车辆失去动力则再次出现。而4S店检查车辆后所得出的结论依旧是需要更换变速箱。此后,今年5月该车的传感器又出现故障,更换仅一个月后,变速箱又出现跳档的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质量网的调查显示,上汽通用五菱早在2016年8月就对部分2016款宝骏560车型进行召回,而召回的原因恰恰也是由于变速箱问题,可能导致车辆进入空档行驶,存在安全隐患。而此次召回的则是宝骏560的手动挡车型。2019年5月,上汽通用五菱再次因变速箱故障或导致动力输出中断的原因,召回了近2万辆的2017款宝骏560 DCT自动档汽车。

不仅如此,同为上汽通用五菱旗下的宝骏530 DCT自动档与宝骏730 DCT自动档车型,也因相同的变速箱问题于2019年7月召回相关车辆3.2万辆。

由此可见,不管是宝骏560这款已停产的车型,还是依旧正在销售的宝骏530和宝骏730,均因变速箱问题进行过召回修复。但时至今日,宝骏560即便经过召回处理,依旧未能解决相关问题。可以说上汽通用五菱所采取的升级ECU软件,并更换变速器离合减震模块的应对办法,并没有做到将问题彻底解决。

此外,通过对比宝骏530和宝骏730的车款配置发现,在2019款和2020款的宝骏530,以及2019款的宝骏730的车型上,均增加了CVT无级变速的车型。同时,2019款的宝骏730也将配置DCT变速箱的车型缩减为一款,CVT车型则增加至四款。宝骏530则更为彻底的在2019款和2020款车型上取消了DCT变速箱配置,全部更换为CVT车型。

宝骏对于这两款正在售卖的车型在变速箱上的替换,是否就是由于原有DCT变速箱难以解决的问题所致,这自然给我们留下了充足的想象空间。

面对央视“315”晚会上的曝光,上汽通用五菱的反应速度也不可谓不快。但昨日在网上流出的一份《声明》却遭到“秒删”。而此后我们看到的最新版《声明》在词汇细节之处的变化,让我们不禁对这谨小慎微般的措辞修正,是否也意味着厂家在处理态度上发生了微妙改变产生疑问。

(上图为被“秒删”《声明》)

此外,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风险控制指南》国家推荐标准判断,宝骏560部分车型出现的变速箱问题,或将影响车主对车辆的使用及控制,给用户的出行带来了生命与财产安全隐患。

同时,依据2012年10月22日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定义为“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以及2015年12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判断指南》综合判断,宝骏560汽车的变速箱问题属于高等级严重性潜在质量缺陷风险等级。这也从一定意义上说明,上汽通用五菱在宝骏560的生产制造、质量管控等环节存在着严重的管理缺失,由此也给车主的日常出行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而众多宝骏560车主在多次维修车辆过程中所产生的额外成本,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据此,宝骏560的车主在接受经销商维修车辆过程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上汽通用五菱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质量第一”从来不是一句空话,汽车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也绝不只在“315”这一天才备受关注。上汽通用五菱能否最终按照《声明》所言,不惜代价,负责到底,中国汽车质量网将对此持续关注。

(封面图及图片源自网络 侵删)


网友评论

  • 2

    [2023-07-1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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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07-15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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